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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协议

时间:2021-06-07 10:13:26 作者: youse_1    来源:

转让方: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受让方:   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专利名称:  一种使用铅锌矿选矿尾矿制备重晶石粉的工艺    

专利申请人: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申请号:__201910541273.X      ;

2. 转让内容

    将上述专利的专利(申请)权由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转让给  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共同拥有。

3.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总费用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支付;

(2)受让方协议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3)受让方仅用于广西科学技术奖申报所用;

4.后续专利转让利益分配办法

该发明专利进一步产生的收益转让方所有,不仅限于转让,许可实施等费用

5.该协议一式两份,转让方、受让方各留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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