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院成立了专项治理办公室协调全院各所、公司、部室,对办公用房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自全省要求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以来,院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出台《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将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治陋习的有力举措,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角度充分认识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严格按照治理工作要求合理分工,明确责任,限定时限,整改到位。
二是精心组织,摸清家底。院党委、纪委认真开展院领导办公用房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上级精神落到实处。要求全院各所、公司、部室如实上报办公用房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家底,为清理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执行标准,认真清理。院党委通过集体研究,对各级负责人的办公用房面积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要求,并要求全院各级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在清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不能松动、执行不搞变通、清理不留死角”的原则,院领导班子领导严格自我要求,带头示范,对照标准,对办公用房可能超标的部分进行整改。全院各单位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整合办公为主要方向,兼顾隔断、改造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改,目前清理整改工作基本完成。4月28日,院长陈伟、副院长魏党生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淑萍等同志还组织了相关部室对全院的办公用房进行逐一细致测量面积,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督。院专治办多次协调,研究部署清理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相应成立专治领导小组,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凡敷衍了事,未按规定清理整改本单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一律顶格处理,按照“一票否决”原则出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下阶段,我院还将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其他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