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加强老矿山找矿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重点支持国家紧缺大宗战略性矿产、资源潜力大、企业积极性高的矿山,优先支持国务院批准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矿山和资源危机的其他矿山的找矿工作。
《通知》明确,老矿山找矿是指在有资源潜力的现有矿山深部和外围,按照地质找矿新机制要求,以矿山企业为投资主体,公益性地质工作给予适当支持,以增加接替资源为主要目的的矿产勘查活动,是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高度重视老矿山找矿工作;统筹老矿山找矿工作部署,健全完善组织实施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支持老矿山找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