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银新材料有限公司50吨/年银粉及
50吨/年导电银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湖南省国银新材料有限公司50吨/年银粉及50吨/年导电银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湖南省国银新材料有限公司50吨/年银粉及50吨/年导电银浆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省国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普瑞西路1288号
评价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湖南省国银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扩大银浆产能,并对实验室银粉生产技术进行放大生产,租借长沙广发隆平标准厂房有限公司位于普瑞西路1288号的长沙大河西科技创业园内5#厂房,建设本项目。厂房占地2484.0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银粉车间、银浆车间、办公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工程生产废水全部收集送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化粪池处理,所有废水在厂房处理达标后经创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望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入沩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及氨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在厂区暂存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利用单位,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营、处置。对各种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的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本工程废气、废水做到达标排放,噪声可做到不扰民,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9日期间,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有关本项目的环评信息。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9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南省国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普瑞西路1288号
联系人:黄浩
电 话:0731-8421346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张公岭亚大路99号
联系人: 唐巾尧
电话: 0731-85239288
湖南省国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2017年5月8日